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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做好“三农”文章 推进乡村振兴

    信息发布者:chida88
    2022-04-22 19:45:38   转载

    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三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压舱石作用。做好“三农”工作,稳住基本盘,对国民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以来,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一体推进,持续提升都市现代农业水平,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稳住农业农村基本盘,努力实现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稳定重要农产品供给

    郑州市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统筹抓好肉蛋奶、果菜鱼等重要农副产品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

    抓好耕地和种子两大要害。郑州市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力度,2021年下达中央补贴资金24083万元、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市级补助资金4383万元,投资3040万元新建高标准农田2万亩。同时,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共征集农作物种质资源172份;成功举办第四届黄淮麦区新品种地展博览会、第七届黄淮海玉米新品种地展博览会、第三届郑州种业博览会暨第六届中原国际种业科技展览会。

    保障“米袋子”“菜篮子”供应。郑州市着力稳定粮食生产,2021年粮食种植面积437.93万亩,同比增加1.1%,总产量153.92万吨。“菜篮子”供应方面,2021年,郑州市新建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5000亩,全年蔬菜播种面积90万亩、总产量228万吨。同时,郑州市还着力提升畜牧、水产业生产水平。建立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下达市级美丽牧场建设资金3500万元,对二级以上种猪场引进种猪给予补贴;实施奶业振兴行动,下拨扶持资金727万元;深入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积极发展现代渔业。

     大力发展都市农业

    围绕发展科技型、示范型、服务型、生态型“四型”农业,郑州市坚持融合化发展方向,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都市生态农业。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试点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出台《郑州市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

    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实施龙头企业及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挖潜与淘汰结合,实现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5家,累计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31个。

    提升农业科技水平。郑州市正在谋划实施郑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着力将其打造成提升郑州市农业科技创新竞争力、影响力、知名度的“加速器”。同时,一批科技创新重点项目也在顺利推进,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平台4家,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8个。

    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现代农业示范园是郑州市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郑州市针对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建设和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出台支持文件,六县(市)也制定了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市县两级扶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的政策体系。目前,郑州市4个现代农业示范园获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市共建设49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产业园)、111个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园(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园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平台。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前提。2021年以来,郑州市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从健全体制机制入手,不断构建完善监测帮扶网络,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同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改善脱贫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郑州市共有脱贫村181个,建档立卡脱贫户12585户46819人,“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3345户10314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167户543人、脱贫不稳定户61户18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117户9586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繁重。

    结合实际,郑州市建立健全五种机制,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筑牢制度“篱笆”。

    郑州市建立健全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长效机制,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做到思想不懈怠、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位;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逐户明确监测责任人,精准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因人因户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实现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动态清零;建立健全政策优化、政策有效衔接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建立健全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合理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明确公益性资产管护主体,确保其持续发挥作用。

    2021年以来,郑州市还大力实施五个提升工程,着力改善脱贫村的发展条件,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郑州市着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将具备条件的脱贫乡村纳入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村建设规划,全力推动村庄面貌提升、农村产业转型发展;实施乡村产业提升工程,加强脱贫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县域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产业兴村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过渡期内保持健康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加强脱贫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工程,强化扶志扶智,持续开展教育培训,提升脱贫群众能力素质和精神风貌,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通过监测并及时采取相应帮扶措施,全市“三类户”中,共消除风险户116户383人。全市脱贫户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946.16元,同比增长10.06%。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建设美丽乡村是郑州市统筹城乡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2019年以来,郑州市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及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大局,与乡村振兴、改进城市管理和改善人居环境等中心工作统筹部署、同步推进,一批村庄在发生蝶变。

    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做好科学规划。2020年,郑州市印发《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导则》《郑州市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统筹指导,并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目标。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的近期目标是:2021~2022年,建成50个以上精品村、300个左右示范村,完成沿黄区域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基本形成3~5条美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美丽乡村组团初步形成。

    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郑州市注重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郑州市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在深入推进旱厕、黑臭水体、垃圾乱堆“三个清零”的基础上,全力开展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大力推进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农村饮水、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让乡村成为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在村庄美起来的同时,郑州市因地制宜,培育美丽产业,促进村民致富增收。坚持城乡融合、文旅融合,以沿郑少高速、巩登高速、沿黄旅游通道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重点,郑州市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拉动乡村文旅消费,

    下一步,郑州市将分层分类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支撑力度,着力构建美丽乡村发展长效机制。

    不断深化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尤为必要。2021年以来,郑州市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农业农村持续发展。

    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方面,郑州市着力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等地价体系,推进郑州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顺利实施。同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土地流转成效显著的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给予财政奖励。

    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郑州市出台了《关于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从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使用权流转制度等9个方向,对闲置宅基地认定标准、盘活程序、盘活用途予以明确,并选定巩义市全域推进,在5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和各地自行确定的村庄内有序推进。

    同时,郑州市还积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建立了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做好“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郑州接续发力,步履稳健。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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